首  页 | 机构职责 | 办事指南 | 政策法规| 人事任免 | 办事制度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增设监督检查科

    为了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监督管理,根据中央编办和省编办关于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机制的要求,今年5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增设监督检查科(与行政编制管理科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机构编制依法依规管理的相关措施;对各地、各单位机构限额、编制数额和领导职数配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设立机构和超编进人;指导区(县)机构编制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以及其他信访举报的受理及督办工作。
    为方便社会监督,市编办开通了“12310”举报电话。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凡出现违反机构编制工作“五不准”纪律(即不准超编进人、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的级别、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变更机构名称、增挂牌子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存在吃“空饷”行为的,都可通过“12310”电话进行举报。

市编办监督检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