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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法 规
----优惠政策与措施----
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开发的决定
----人才市场建设-----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汕头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非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汕头市人才智力市场会员制试行办法
----人才流动与管理----
汕头市非公有制企业人事立户暂行办法
关于引进优秀人才来汕工作的规定
关于引进优秀人才来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汕头市人事局关于市直和中央、省驻汕单位从市区外调进干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汕头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
汕头市开展人事代理工作意见
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人事部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毕业生录聘用与职称评定-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择优招聘为企业聘用制干部的复函
对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择优选聘为企业聘用制干部的办法
汕头市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定暂行办法
关于设立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对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择优招聘为企业聘用制干部的复函
汕府办函[1994]154号


市人事局:
    为调动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的积极性,壮大我市科技队伍,根据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制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各类国家不包分配,在本市范围内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择优 招聘为企业聘用制干部;受聘期间,享受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同等待遇。具体的规定及办理办法,由你局制定。

 一九九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