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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与措施----
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开发的决定
----人才市场建设-----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汕头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非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汕头市人才智力市场会员制试行办法
----人才流动与管理----
汕头市非公有制企业人事立户暂行办法
关于引进优秀人才来汕工作的规定
关于引进优秀人才来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汕头市人事局关于市直和中央、省驻汕单位从市区外调进干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汕头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
汕头市开展人事代理工作意见
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人事部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毕业生录聘用与职称评定-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择优招聘为企业聘用制干部的复函
对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择优选聘为企业聘用制干部的办法
汕头市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定暂行办法
关于设立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设立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决定
汕市人[2000]46号
(2000年9月18日)


    为适应我市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的要求,逐步推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社会化,更好地为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和人才服务,经研究,决定设立下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或托管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市属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各评委会的名称及其所受理的评审专业如下:
    1、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机械、电子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机械、电子、电器。
    2、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轻纺、食品、化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轻纺、食品、化工。
    3、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建筑、结构、建筑综合类。
    4、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艺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表演、演奏、编剧、舞台技术、美术。
    5、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图书资料、档案、群众文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图书、资料、档案、群文。
    6、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艺美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特艺与刺绣服装、绘画、美术、雕塑、室内外装饰。
    7、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农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水产。
    8、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翻译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英、日、俄语。
    9、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闻、出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新闻、出版。
   10、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证、律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公证、律师。
   11、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医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医药、中药、医药器械。
   12、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水利、水电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水工、机电工程。
   13、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路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路桥、筑路机械。
   14、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环境技术管理、环境工程治理、环境监测。
    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确保评审质量,由市职改办在各专业系列中择优挑选具有中级职称以上资格能胜任评审工作的人员,建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库,委员由市人事局发给聘书。各评委会由9或11人组成,主任、副主任由市人事局指定,任期两年。其他委员在评委库中临时抽任。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市职改办管理,其日常工作部门设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